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》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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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8日上午,由国家能源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在青岛开幕。此次会议以“携手迈向更加绿色、包容的能源未来”为主题。会上,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员,迎来古巴、摩洛哥等新成员国,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》正式发布。

  能源合作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的重点领域。2018年10月,首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在苏州成功举办。其间,中国与17个国家发布了《建立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》,为推动全球能源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模式新机制。为落实首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成果,2019年4月,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北京成立,伙伴关系成员国共同发布了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原则与务实行动》。

  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以共商、共建、共享为原则,打造开放包容、互利共赢、市场运作、绿色低碳、以人为本的合作平台。该平台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和显著的开放性,在各国能源主管部门作为国家代表的同时,面向成员国能源企业、金融机构、智库机构、科研院所等各类社会机构全面开放。此次会议期间,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成立,绿色能源、互联互通(电力)等7个工作组正式组建,分别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、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等担任组长单位。

  作为此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成果,《“一带一路”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》正式发布。该倡议强调,发展风能、太阳能、水能、生物质能、核能等绿色能源对于落实《巴黎协定》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》具有关键作用,应坚持“共同但有区别”的责任原则,尊重各国自主选择能源转型道路的权利,同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、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。

  该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,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,主要内容包括改善绿色能源供给的可靠性和韧性、营造更具吸引力的绿色能源投资环境、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、降低绿色能源项目融资成本等。

  会议期间,几内亚凯乐塔(凯雷塔)水电站、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合作项目等5大类共15项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发布,涵盖绿色发展、惠民生、技术创新、能力建设、第三方合作等领域。

  据介绍,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八年以来,能源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效。我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,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,参与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近百项,签署了100余份能源合作文件,与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能源合作规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