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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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开发利用面积12.55平方公里,其中A区7.35平方公里、B区5.2平方公里。现有入区企业236家,其中工业企业200家。2007年,被北京市工业促进局(现为北京市经信委)确定为北京市首批生态工业园试点园区。同年,成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共建基地。2012年10月13日,经国务院批准,密云经济开发区正式纳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“一区十六园”。
1.凡在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和结算中心(金融、保险、广告传媒、文化创意、融资租赁、融资担保、基金管理、互联网+、电子商务、高端贸易、房地产经纪、现代服务业等行业),可参照《密云区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给予北京地区最高额度的资金支持。具体的资金支持额度欢迎各位企业家朋友来电咨询。
2.对年度区域综合贡献突出的企业、对同行业企业具有重大示范引导作用的企业、对本区产业发展具有潜在影响力的企业、对本区固定资产投资带动明显的企业,经区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,将采用“一事一议”方式,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。对特殊贡献的企业,可实行即时支付。
3.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入驻,按实收资本规模,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
4.支持在密云区上市(挂牌)的企业,最高可给予6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
5.支持在密云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,凡企业年度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、5000万、1亿元,可按达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的1%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。
6.鼓励中介机构参与密云区招商引资工作,并按照中介机构为密云区引进企业的区域综合贡献的5%-10%给予一次性奖励,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。